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委托代理。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规定的内容。否则,委托书授权不明的,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,代理人负连带责任。下面西安学天教育来为大家分享一级建造师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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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建造师知识整理(1)
建设工程活动中涉及的代理行为较多,如工程招标代理、材料设备采购代理以及诉讼代理等。但是,建设工程活动中的代理行为受到诸多的法律约束:
其一,有些建设工程活动不得委托代理,如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;其二,有些建设工程活动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代理,即有些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方可实施,如招标代理。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。
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委托代理。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规定的内容。否则,委托书授权不明的,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,代理人负连带责任。
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: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;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;代理人死亡;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。
一级建造师知识整理(2)
一、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应具备的条件
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
二、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
主要有: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、停止违约行为、赔偿损失、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。
(一)继续履行
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、定金、赔偿损失并用,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。
(二)违约金和定金
(1)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。
(2)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,又约定定金的,一方违约时,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。
三、违约责任的免除
(一)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
1.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,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2.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,不能免除责任。
(二)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,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,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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